2013年1月19日

【官方】C-JES官網:JYJ與日本的經紀公司之間的裁判勝訴


團體JYJ(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與日本的經紀公司艾迴(AVEX)之間的長期訴訟,終於以勝訴結尾。

對於日本最大的經紀公司艾迴主張JYJ的日本國內經紀權由他們所獨佔等行為,本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下令不可再犯,並判決需支付給JYJ所屬公司C-JeS約6億6千萬元日幣(約78億元韓幣)的損害賠償金。還有,東京地方法院承認avex對於C-JeS代表的名譽毀謗一事為事實,並判決需向C-JeS的代表個人支付100萬元日幣(約1100萬元韓幣)的損害賠償金。

JYJ在韓國於2009年11月受到SMentertainment的專屬契約效力停止假處分後,透過所屬事務所C-JeS於2010年2月左右與avex締結了專屬契約,但因雙方對於活動範圍的意見有所衝突,avex在2010年9月時擅自透過公告表示因C-JeS的代表與暴力集團有關連這樣虛偽的主張並中止他們在日本內的一切活動。之後C-JeS便通知avex解除專屬契約,並且想在日本國內活動,但avex卻主張他們擁有JYJ在日本的經紀權,所以妨礙了演唱會等的活動。因此C-JeS向日本的法院申請妨害行為等禁止以及損害賠償等,並得到本日上述的判決結果。

C-JeS表示「日本的司法承認avex對JYJ在日本的妨害活動,並讓它禁止這件事讓我們感到非常高興。」以這次的判決為契機,預測JYJ在日本國內的活動可以再度展開。C-JeS也特別強調日本的法院承認對於C-JeS代表名譽毀損的損害賠償,像這樣透過中傷宣傳等行為來妨礙藝人的自由活動是非常可恥的事。

JYJ在去年11月與前所屬公司SMentertainment之間的專屬契約紛爭歷經3年4個月終於以雙方的協議為終止,加上這次與艾迴的訴訟也判下勝訴,JYJ所背負的所有法律訴訟都結束,成為完全自由的身份了。

FR:C-JES
BY:JYJ台灣粉絲同樂會(分享&翻譯:A&N) 20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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