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1日

JYJ vs SM, 專屬合約 調停 最終失敗, 9月判決


JYJ vs SM, 전속계약 조정 최종불발, 9월 판가름

針對偶像團體東方神起的合約官司,SM經紀公司與團體JYJ(金在中 金俊秀 朴有天)今日的法院調停失敗.

10日下午4時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579調停室,非公開的進行了JYJ的專屬合約紛爭相關之調停.今日SM經紀公司由金英明(SM代表理事,社長)出席,雙方律師出席下,協調了互相的意見.

JYJ成員們並沒有出面.在一個半小時的調停過程中,給予雙方各30分鐘的時間到調停室傳達各自的意見給法院.

之後雙方也有在調停室當面發表各自的立場.這當中金代表有暫時離庭到休息室與律師做再次的溝通.

在調停中記者詢問金代表目前的情況,金代表說"因為目前還在進行調停,所以沒辦法解釋什麼."

SM經紀公司與JYJ在去年5月份,已經透過了6次的調停,為想要調節雙方的意見差而努力.但去年年底因為調停一直失敗,最終上了法院開庭.

在今年5月也有一次的辯論日,轉達了雙方的意見,但雙方的立場仍然無法協調,最後裁判部在原本既將到來的最終判決日之前, 再次勸告雙方透過調停來協調兩方的意間差異.

但是雙方的意間差距還是很大.JYJ律師在出調停室後,向Newstar記者表示"雙方的意間差異太大了." "我們找不到和解點,所以差不多以9月13日定為宣告判決期日.

律師表示"SM的立場是希望不要在追究過去的事情",但我們的意見是對清算金錢上的問題還是要弄清楚."雖然我們雙方的意見差很多,但裁判部仍然建議我們能在判決宣告日前,雙方還是可以試著達成合結,或建議再次的調停."

這樣看來雙方3年的爭執可能最後會交給法院來做判決的可能性較高.調停結束後記者詢問了SM,SM方表示"目前沒有話要說."

JYJ在2009年向法院提出了"停止不正當專屬合約效力"的假處份申請.法院接受了JYJ的提告之後,SM在2010年4月接著向法院提出"專屬合約效力確認及要求損害賠償"等項目.

JYJ也接著提出了"專屬合約效力不存在確認訴訟".法院在去年2月駁回了SM公司對JYJ三名成員金在中、金俊秀、朴有天提出的異議申請及專屬合約效力停止假處份的申請.

由上述法院的判決已經確認專屬合約是無效的,且需要保障JYJ單獨的演藝活動.
http://news.nate.com/view/20120810n25558

JYJ台灣粉絲同樂會 2012.08.11. (翻譯:W)


萬惡的傻帽,還想佔多少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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