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日

[轉載] 20110919《【JYJ,重新拉​​開的序幕(25)】SM向JYJ提出禁止發行專輯的假處分…》

翻譯:jrw8008(寧)
來源:Enter Post=金范泰記者
原文:http://www.enterpost.net/11819

譯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174dc00102du9f.html
譯者註:轉貼時,請將“翻譯者名稱”和“博客地址”、“消息來源”等原原本本的轉發!謝謝!

【JYJ,重新拉​​開的序幕(25)】
-SM‘硬著頭皮’向JYJ提出禁止發行專輯的假處分…其意是?-

2010年10月13日,某演藝媒體引用了法律界相關人員的話,報導了“SM經紀公司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禁止JYJ發行首張正規專輯兼Worldwide專輯之<The Beginning>的假處分申請”內容。

SM認為,專屬合約的本案訴訟尚未判決的情況下,仨人卻與其他經紀公司簽訂合約,違反了假處分決定的宗旨,所以一併申請了停止專屬合約效力之假處分。

況且,韓國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總聯合會(簡稱‘文產聯’)向各個電視台、唱片公司、音源流通公司等處發送了公文,要求制止JYJ的活動。

文產聯與SM之共同的立場是:JYJ雖與SM之間的停止專屬合約效力之假處分訴訟中勝了訴,但是尚未完全解約,在這樣的情況下與C-JeS簽約,是為不當的雙​​重合約。

這所有的事,是從JYJ通過Showcase開始展翅華麗飛翔的第二天傳開的內容。尤其SM是於10月8日向法院提出訴訟的,但是SM像是盼望這一天趕緊到來似的,Showcase一結束,輿論就馬上收到了這個消息,對此讓人有些捉摸不透。
對於SM的法律措施,JYJ方表示的立場是:“目前我方沒有特別的對應計劃”,謹慎的畫出界限說:“這個問題該由唱片公司方對應”。JYJ方的相關人員說:“假處分申請或文產聯的動靜是他們那一方所實施的事項,我方認為現在的情況不適合正式發布對應之策”,“我方會靜觀其變”。

◆雙重合約爭議…“C-JeS只是代理公司”

但是,對於被牽扯於雙重合約爭議的C-JeS之間的關係,JYJ做出強烈反駁。JYJ方解釋說:“JYJ並沒有像SM或文產聯所主張的那樣,與C-JeS簽訂合約”,“C-JeS只負責提供國內活動途徑的經紀部分而已”。

代理執行JYJ的宣傳之Prain,與記者通話中回答說:“SM和文產聯雖然以雙重合約來挑事兒,但是這不屬實”,“C-JeS與JYJ所簽訂的合約之概念,並不是正式的‘所屬公司’,而是僅為‘代理公司’而已”。

Prain又說:“JYJ沒有另簽所屬公司,只是將經紀業務交予C-JeS代勞”,“估計在國內,代理公司的概念還很生疏,所以產生了誤會。”

對於SM所提出的爭議焦點之‘JYJ成員們個別活動之範圍’,Prain表示:“已經充分的由法律檢討過”,“依照法律來講,不成任何問題”,將此爭議頂了回去。接著說:“我方對於發行專輯已經依法得到確認,對方沒有任何理由向我方提出禁止發行專輯之假處分申請”,表示SM的主張,依法、依邏輯是不足以論為妥當。

◆‘不是公文的公文,確實是公文(?)’

與SM一起制止JYJ行步的文產聯,其行為引起不少波瀾。文產聯是包括SM在內的韓國演藝製作者協會(簡稱‘演制協’)的母公司,它還包括了韓國電視劇製作社協會、韓國演藝經紀協會、電影人會議、韓國電影製作家協會、韓國廣告模特事業者協會、韓國遊戲產業協會、韓國音樂劇協會等大眾文化團體,共8家於2009年10月參與結成的社團法人。

這樣的團體,卻向三家地波電視台、有線電視台、音源流通網站等發送‘要求制止JYJ的出演’的公文。

而這個事實,是由JYJ粉絲的舉報才揭曉的。在有線電視台工作的某粉絲,在網絡論壇上發貼道:“昨日(10月11日)晚上,從一個叫‘韓國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總聯合會’的地方,寄予地波台和有線台以‘JYJ可能會導致韓流受到惡略影響,如果讓JYJ出演而得到不利,其損失是無法負責的’為內容的公文”。這個事實馬上通過推特和網絡傳媒等快速擴散,增強了爭議的火勢。

文產聯方也承認道:“確實發過公文”。而輿論對此事報導說:“目前剛出港的JYJ,卻意想不到的觸到‘暗礁’,使活動受到了阻礙”。粉絲們也立即反駁說:“殘酷的處事”。

這事鬧得越來越大,文產聯開始鎮火道:“相關文件並不是公文,而是邀請書”。而當時沈賢澤會長與某輿論的訪談裡說:“我方用‘文產聯’之名向各個電視台發送制止JYJ活動的邀請書,並不是大家所知的公文”。

他接著說:“文產聯的子公司‘演藝製作者協會’的會員公司們一直要求,所以經過檢討後才發送了公文”,“主要內容是:現在JYJ正與SM進行訴訟,希望各電視台能夠等到訴訟判出結果後再做出決定”。沈會長又說:“這屬於‘意見書’,沒有強制或壓抑性的制止之意”。

可是,後來得知文產聯發送的文件樣式,的確是屬正式樣式的文件,跟沈賢澤會長所解釋的截然不同。

以‘要求制止JYJ出演電視邀請等’為題而發送的公文,除了形式之外,還包括了“(社)韓國大眾文化藝術產業總聯合會(以下簡稱‘文產聯’)為了發展大韓民國的大眾文化和提高韓流文化,特向貴司發送公文”的內容。文件中也不忘標著固有號碼。

粉絲們確定了文件的‘來歷’,感到不快的說:“該有的基本公文樣式一個都不缺,在本文中也談及‘公文’二字,可是卻對輿論公佈說這不是公文,這跟喝了酒卻不承認酒後駕駛有何區別?”粉絲們以此公文的內容為基礎,向公正委員會申告,向法院提出請願書等挺身做出後續行動。

爭議沒有停止,反而擴散了。這是個別企業和個別歌手的事案,而且還是已經依法調整且正在審判的事案,可是特定團體為何要來摻一腳,還偏向一方呢?對此掀起巨大的輿論批評。

◆SM‘超級硬著頭皮’要提出禁止發行專輯的假處分…為啥呢?

這時,眾人提出了‘為何SM要向JYJ硬著頭皮提出禁止發行專輯之假處分呢?’的疑問。可是意見最終只有一個。眾人觀測,SM是想用任何措施來阻擋獲得成功的JYJ之活動。

而且,SM在表面上設置的目標,在現實中實現的可能性看似不高。首先SM向法院提出的假處分申請,如果要判出結論的話,最少要消耗3個月以上的物理時間,而這3個月時間,也是購買(專輯)者的消費也幾乎結束的時期。

再說,<The Beginning>僅預售量就達到52萬張,而且正於籌劃佔領歌謠界之時,收錄曲‘Ayyy Girl’一公開,在音樂網站的實時榜單奪冠等,得以證實仨人的炙熱人氣,因此SM才會阻止JYJ的專輯發行,而眾人判斷SM這般意圖的實效性會很低。

況且,惡化的輿論讓SM緊張了起來。SM的訴訟不僅將支持JYJ的粉絲們更牢固的結集在一起,還加深了對SM的反駁氣流。

實際上,法院禁止SM不可阻礙JYJ成員們的自由演藝活動的情況下,SM還提出這般訴訟,儼然是屬妨礙活動,無視法院的決定文,因此招來不少譴責之刺。

再加上一般歌謠粉絲們也知曉了訴訟之事,使爭議的火苗越來越大了起來。

網民們將SM在過去H.O.T的解散過程中所表現的‘不夠爽快’的經歷,全都揭了出來,並且表示疑惑。

可是,大型經紀公司SM不可能沒有預料到如此的反應。儘管如此,SM還是使出了渾身解數來制約JYJ的活動,並且心甘情願地接受這些可以事先預測的反彈作用,這又是什麼原因呢?真讓人好奇啊!

大多數的歌謠相關人員們分析,SM使出的這般措施,可能是為了分散那些集中在JYJ身上的輿論視線,從心理層面上來壓制JYJ。而且SM的意圖,是從專輯發行初期開始,利用不利因素來‘混淆輿論’,分散大眾的耳目。

另一位相關人員提出自己的觀測道:SM極有可能是為了約束內部而提出了此次訴訟。也可解釋為:從表面來看,是將JYJ設為目標;但其內部,是為了提高所屬歌手們的捆攏力和忠誠力而布的局。通過這般壓制,來對應外部和內部,獲得雙重效果。

◆SM撤回‘禁止JYJ發行專輯’之假處分訴訟

過了半個月之後,我們接到‘SM撤回JYJ的首張Worldwide專輯<The Beginning>的禁止發行假處分申請’的消息。

Prain通過報導資料,表示:“SM於10月12日向負責JYJ專輯流通的韓國華納音樂遞交禁止發行之假處分訴訟,又於10月21日通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部‘撤回’了相關訴訟。有關於此,韓國華納音樂於10月22日受領包括相關內容的公文”。

SM撤回訴訟的原因是,JYJ的專輯已經發行,所以提出禁止發行之假處分,沒有實際利益。

我在讀資料的瞬間,臉上發熱。我對這太過於明顯的SM心理,只能苦笑。從結果來說,SM是在承認向‘JYJ的首次活動’潑冷水,損害仨人形象,使出了低級手段。

此日,<Newsis>的相關新聞標題是這樣寫著的。

‘SM經紀公司想要​​抓住JYJ的把柄,但失敗了’。(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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