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1日

【新聞】在韓國已經和解的JYJ 在日本尚在爭議中故仍然無法活動


11月28日,韓國的男性偶像團體・JYJ的3位成員與之前所屬的事務所SM娛樂(以下簡稱為SM)在韓國國內有關專屬契約的紛爭終於劃下了休止符。

原為東方神起成員的金在中(26歲)、朴有天(26歲)、金俊秀3人,以長達14年的長期契約裡版稅的不公平分配等為理由,提出禁止專屬契約效力的假處分是在2009年7月時的事。

之後2010年4月提告的3人與新設立的公司簽約並成立了JYJ。期待"5人復活"的粉絲的願望也無果,團體分裂為鄭允浩(26歲)與沈昌珉(24歲)的東方神起與JYJ。

從開端的假處分申請開始過了3年4個月。藉著這次的和解SM與JYJ撤銷了至今為止所有的訴訟,並締結了「不干涉互相的活動」的同意書。

有關今後JYJ的活動,韓國的演藝關係者發表了以下的感想。

「首先是韓國國內,至今為止JYJ是以"與SM的雙重契約為由"而被各家媒體排除,成員們以個人身份來進行非本意的戲劇與音樂劇的演員活動。

在這次的協議裡,SM與JYJ完全分開,雖然金俊秀有著想以東方神起站上舞台的夢想,但因這件事使得5人再度集結的可能性消失了。但是3人今後卻能一起以JYJ的身份正式出席LIVE或電視活動了。當然也有可能會出新歌。」

這樣的話他們在日本的活動很令人在意吧。但是這卻有些複雜。

「現在JYJ方面於日本的契約仍處在紛爭當中。在官司結束為止是無法在日本活動的...」(音樂關係者表示)

實際上去年也先後發生了JYJ在日本的活動臨時取消的事情。雖然判決預定會在明年1月有結果,但無論如何變成控訴的可能性相當高。官司有可能會延長。在結果出來為止的幾年內不太可能有活動。

FR:NEWSポストセブン
BY:JYJ台灣粉絲同樂會(分享&翻譯:J&N)2012.12.10

法律,是最底層的約束力。儘管法律上贏了,那些潛規則或是利害關係,依然是會左右三人能不能上電視或到日本活動的因素。或許這樣說吧,法律面贏了,所以之後這些電視台必須找別的理由來解釋為什麼人氣團體上不了電視音樂或綜藝節目,但是法律贏了並不保證以後的阻礙會變少。唯一能保證有天、在中和俊秀可以一直發光發熱的方式,只有一種,那就是我們粉絲們永遠的守護!這是支持他們最大的力量,這也是確保我們可以持續看到他們活動的最大保證!所以,請持續守護這三個孩子!Always Keep the Faith!!!

看看這三個孩子這麼可愛!每天看多麼心曠神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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