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8日

【新聞】JYJ-SM 法律紛爭結束.."互不干涉對方" 為正式的立場


團體JYJ與SM經紀公司的法律紛爭結尾.雙方在28日上午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透過臨時調庭表示JYJ成員(金俊秀,金在中,朴有天)的專屬合約在2009年7月31日結束,之後雙方互不干擾對方的演藝活動,達成和解.

JYJ在2009年7月31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了停止專屬合約的假處分申請,法院也接受了JYJ的提告.但在2010年4月SM對此判決提出了再次確認專屬合約及損害賠償的提告.JYJ也因此提出了專屬合約效力不存在確認的提告,從此三人就沒有以東方神起活動,重新組合為JYJ開始展開他們的活動.

SM表示"金俊秀,金在中,朴有天表示沒有意願要以東方神起活動,所以我們也判斷沒有理由繼續合作.往後互相不干擾對方,28日透過調庭和解,終解這場法律紛爭."還有"為了防止日後以東方神起活動中的最強昌珉,U-Know允浩會因為法律紛爭受到不必要的關注,盡早結束法律紛爭是我們最佳的選擇."

JYJ方也表示了立場.經紀公司CJES白倡朱代表表示"其實在3年前法院接受了我們的假處分申請的時候,就已經算是打贏的戰.阻礙JYJ活動的問題並不是法律上問題解決了就可以,就像大衛與歌利亞的故事一樣,雖然紛爭結束了,但我認為對目前的活動並不會有所改變."

"我們正走在只有JYJ才能走的路上.往後也會依照我們的計畫繼續往前走.""只是透過這次的調庭和解,希望一部分的制約可以被
改善一些.並且非常感謝對於一直以來都支持我們的國內外的所有粉絲們."

http://billboard.co.kr/v1/news_view.html?t=457&i=31940
JYJ台灣粉絲同樂會 2012.11.28. (分享&翻譯: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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